《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公示

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

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

公     示



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

号)和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

要求和规定,我单位工业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后,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

标准和程序,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编制验收报告。

    我单位已按照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编制完成了《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室内探

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,并按照规定组成验收工作组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该

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,形成验收意见。

    根   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我单位从即日起,将《湖北迪峰换热

器股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全本内容和验收意见(详见附件)

于本网站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以

方式向我院反馈情况、提出意见或建议,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。

 

联 系 人:柏明 

联系电话:13972788910 

邮箱:2065778803@qq.com 

通讯地址:大冶市大冶大道268

 

湖北迪峰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  

    2018-3-26